11月12日,全国、省、梅州市先后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以及国土资源局、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等在兴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视频会议结束后,丘孝东、徐甦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升温鼓劲、攻坚克难,细化责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力争我市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垦造水田工作、农村拆旧复垦工作走在梅州市各县(市、区)前列。
丘孝东指出,今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通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等活动,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情况有所遏制,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当前进入冬春季节,是违法违规用地的易发期、高发期,是监管的重点时节,各镇街要结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深入推进违法用地整治。要提高思想认识,紧扣工作目标,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干部驻村包片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要坚持铁腕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拆除整治违法占地建设,及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确保我市土地管理秩序不断规范有序。
对垦造水田工作,丘孝东指出,我市存在土地集约租赁进度偏慢、项目实施建设进度慢等问题。他要求各镇街和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要求,对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11月底前必须完成土地集约。要抢抓施工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农村拆旧复垦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农民增收的重要政策。丘孝东要求各镇要加大对该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符合地块面积、地类要求的农村废弃房屋等鼓励群众拆除复种;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力度,协调指导各镇尽快完成村级申报、镇级批复和申请立项、拆旧复垦方案编制以及组织实施拆除、验收等工作,积极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知识链接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
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